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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視過勞問題│杜絕疲勞駕駛,給所有人安心回家的路】
 
基隆是一個交通產業發達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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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視過勞問題│杜絕疲勞駕駛,給所有人安心回家的路】
 
基隆是一個交通產業發達的地方,國道客運的載客量高、貨櫃車日日往來基隆港口周圍。日前才有基隆客運司機疑似過勞猝死的事件,昨天在麻豆又發生令人悲痛的國道通運司機過勞導致車禍的案件。面對這樣的悲劇,政府應該全面的針對警察勤務內容、駕駛勞動條件做全面的檢討。
 
在這次死傷意外中,肇事駕駛當然有其需負的責任,但對於整體事故的責任追究,主管機關不應只著眼在超時工作的駕駛一人。回顧肇事公司所屬的景山交通集團相關紀錄,可以發現其中有「三多」,「交通違規多」、「違法超時多」和「肇事死傷多」[註1]。再仔細檢視,景山公司從2013年至今已被桃園市勞檢處開罰五次,其中很多是超時工作的部分,而該公司的負責人擁有數家貨運與交通公司,這位負責人過去三年中有十二件勞檢被裁罰的資料。究竟,在法規上、執法環境中有哪些問題,讓這樣的雇主罰不怕也賠不怕?
  
針對此案,高雄市勞動局雖然對貨運業者開罰300萬,但問題的重點不僅只是事後的裁罰,如何杜絕過勞和疲勞駕駛才是重點!
在這些無法計數的客、貨運業因超時工作所釀的悲劇底下,更凸顯今年3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修勞基法中,開放讓部分行業能鬆綁七休一、連續上班12天是有問題的,且即便貨運產業工會多次陳抗反對進入放寬行業,勞動部也一直在徵詢「汽車客貨運業開放七休一鬆綁」的可能,在發生這些事故後,還要繼續開放鬆綁七休一嗎?禁止輪班間隔低於11小時,還能不徹底執行嗎?
  
[註1] 最近一兩年紀錄怵目驚心:
桃園地方法院106年省交易字地975號刑事判決:過失傷害
台灣高等法院106年度交上訴字81號判決:過失致死
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度省交檢字第147號判決:過失致死
台灣苗栗地方法院105年度交訴字第44號刑事判決:過失致死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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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薇仲,台大生物產業傳播系暨社會科學學士,文化工作者、資深基隆通勤族,基隆在地青年團體「雞籠霧雨」發起人和同名刊物主編,第19屆基隆市安樂區市議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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